报告期内子公司增加的会计处理方式如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将该子公司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这是因为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一直一体化存续下来,经营成果应持续计量。因此,不应从合并日开始纳入合并利润表,而是从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
这部分净利润是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编表原则所致,而非母公司管理层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净利润。因此,在合并利润表中应单列“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项目进行反映。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这是因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在购买日之后进行的,所以需要将购买日至报告期末期间的数据纳入合并利润表。
总之,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应将整个合并期间的数据纳入合并利润表,并在其中单独反映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而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则只需将购买日至报告期末期间的数据纳入合并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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