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账时,我们应该注意哪些关键事项?

根据会计原则,各类账户的结账方式有所不同。对于不需要按月结计本期发生额的账户,如各项应收、应付款明细账和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等,每次记账后都要随时结出余额。每月最后一笔余额就是月末余额。在月末结账时,只需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下面通栏划单红线,无需再次结计余额。
对于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收入、费用等明细账,每月结账时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下面通栏划单红线,并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
对于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明细账户,每月结账时,应在“本月合计”行下结出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登记在月份发生额下面,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通栏划双红线。
总账账户平时只需结出月末余额。年终结账时,为了总括地反映全年各项资金运动情况的全貌,核对账目,要将所有总账账户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合计数下通栏划双红线。
年度终了结账时,有余额的账户应将其余额结转下年,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账户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这样做可以使年末有余额账户的余额如实地在账户中加以反映,以免混淆有余额的账户和无余额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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