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贷记账法的框架下,试算平衡是一个核心概念。它基于一个基本原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这意味着每一笔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都遵循这一原则,即借方和贷方的金额必须相等。这种平衡不仅体现在单个交易中,也扩展到整个会计
周期内的所有交易。
具体来说,一定时期内,所有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合计数和贷方发生额合计数,分别是所有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的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的累计。因此,将一定时期内的全部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全部登帐后,所有账户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和本期贷方发生额的合计数额也必然相等。
账户发生额试算平衡法是一种检验账户记录正确性的方法,它通过比较本期全部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合计数和贷方发生额合计数是否相等来实现。这种方法的平衡公式如下: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 = 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这个公式是试算平衡的核心,它确保了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通过这种方式,会计师可以有效地检查和验证他们的工作,确保所有的财务记录都是准确无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