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发现库存现金短缺时,应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首先,记录待处理财产损溢的借方和库存现金的贷方。
具体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一旦批准处理后,需要将责任方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记入其他应收款,同时将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记入管理费用。
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个人)或应收保险赔款(应由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
借:管理费用(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