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怎么算?

1、收到的现金,源自投资回收

计算公式为:(短期投资期初数 - 短期投资期末数) (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 -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 (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 - 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

若期初数低于期末数,应计入投资支付的现金。

2、投资收益带来的现金流入

计算方式: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 (应收利息期末数 - 应收利息期初数) - (应收股利期末数 - 应收股利期初数)

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处置的净现金流

公式为:“固定资产清理”贷方余额 (无形资产期末数 - 无形资产期初数) (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 - 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4、投资活动产生的其他现金收入

例如,收回融资租赁设备的本金等。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公式:(在建工程期末数 - 在建工程期初数)(剔除利息) (固定资产期末数 - 固定资产期初数) (无形资产期末数 - 无形资产期初数) (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 - 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计入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6、投资支付的现金

计算公式:(短期投资期末数 - 短期投资期初数)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 - 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 (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 - 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

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计入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7、其他与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支出

如投资未按期到位导致的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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