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会计档案到达其规定的保管期限时,并非所有文件都可以被销毁。特别是那些涉及到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关系或存在其他待解决事项的原始凭证和会计记录,必须予以保留。对于纸质形式的会计档案,应当将其从现有归档中单独抽取出来并重新整理成新的卷宗;而电子版本的会计档案则需要转移到专门的存储设备上继续保存。这种做法旨在确保直到相关事宜完全处理完毕之前,这些关键信息都能够随时被查阅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