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时,承租人需在租赁期开始日确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这一价值通常是租赁开始日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较低的一项,再加上初始直接费用。
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固定资产(包括租赁资产公允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的较低者及初始直接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方:长期应付款(即最低租赁付款额)
银行存款(反映支付的初始直接费用)
需要强调的是,最低租赁付款额不仅包括租赁期内必须支付的款项(排除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还涵盖了由承租人或相关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当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如果能够获取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则应使用该利率作为折现率;若无法获取内含利率且合同未指定利率,则应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