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稳岗补贴,会计该怎么处理?


企业从政府那里获得稳岗补贴,这通常被视为一种政府补助。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这类补助旨在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或损失,因此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来说,如果这种政府补助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则应计入“其他收益”科目;而对于那些不直接关联日常活动的补助,则应记录在“营业外收入”中。在实际处理这类事项时,上市公司的做法不尽相同,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1、当企业收到稳岗补贴时,

借方记入“银行存款”,贷方则对应记入“其他收益”科目。


2、同样地,在取得稳岗补贴的情况下,

借方同样登记为“银行存款”,但贷方则改为“营业外收入”科目。


3、另一种做法是,直接使用这笔资金来抵消之前因支付失业保险等费用而产生的相应支出,比如通过减少“管理费用”等科目的余额来实现这一点。


综上所述,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企业在接收到政府提供的补助款项时,最优的选择是将之归入“其他收益”这一会计科目下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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