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基本规定有哪些?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基本规定 1. 主体与对象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监督主体)依法通过会计手段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监督对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 2.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要求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2020年调整) ①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②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③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④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3)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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