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编写当月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一般纳税人在处理增值税缴纳时,首先需要关注的是当月应交的增值税。

① 对于当月已缴纳的增值税,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这表明企业已经支付了当月应缴的增值税款项。

② 如果企业在当月进行了预缴增值税的操作,则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这里的“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专门用于记录一般纳税人在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情况下所进行的预缴税款。

相比之下,小规模纳税人在处理增值税缴纳时,其流程相对简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这意味着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将应交的增值税金额计入应交税费科目,并通过银行存款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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