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记账凭证是一种专门用于记录某一类经济业务的工具。根据其所涉及的经济业务是否与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有关,专用凭证进一步细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三种类型。
(1)收款凭证。这类凭证专门用于记录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的收款业务。它是依据这些业务的原始凭证来编制的。
(2)付款凭证。付款凭证则专注于记录与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相关的付款业务。它同样基于这些业务的原始凭证来制作。这两种凭证不仅作为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分类账及总分类账等账簿的重要依据,也是出纳人员进行款项收付的重要参考。出纳人员在处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不能直接依据原始凭证操作,而必须根据会计主管人员或指定人员审核批准后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来进行,这样做是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有效监督。
(3)转账凭证。这种凭证用于记录那些与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收付款业务无关的转账业务(即在经济业务发生时不需要收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业务)。它是根据相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并作为登记总分类账及有关明细分类账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