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补助未形成资产时的处理:
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2、政府补助形成资产的情况:
一、总额法会计处理
全额确认政府补助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取得时:
借:××资产
贷:递延收益
摊销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日常活动)
营业外收入(非日常活动)
二、净额法会计处理
将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企业按照扣减了政府补助后的资产价值对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会计分录为:
取得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递延收益
购入资产时:
借:递延收益
贷:××资产。
3、结转其他收益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借:其他收益
贷:本年利润
在报表列示方面,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该项收益属于企业的营业利润。
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企业是盈利的,这一笔其他收益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核算总额法下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企业实际收到或应收到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部分),如软件行业收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返还的税款
注:该部分政府补助在修订准则之前,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收益
或者,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再从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借:其他收益
贷:本年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