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返利的税务处理该怎么做呢?

根据税法规定,当销售货物并开具专用发票后出现退货或销售折让情况,如果购货方已付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进行账务处理,且无法退还发票联和抵扣联时,购货方必须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该证明单需提交给销货方作为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

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时

支付销售返利方:销售返利若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的方式,则按照税法规定应视为销售行为,并计算增值税。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期末对于捐赠的商品进行纳税调整。

收到销售返利方: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时,需要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且要计缴增值税。具体处理方式取决于供货方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直接返还货款支付销售返利方时

支付销售返利方:如果销售返利以货币资金形式支付,则需要依据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作为费用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收到销售返利方:当对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将进项税金转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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