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准则》构成。
这一体系的组成部分涵盖了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公告等多个方面。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
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符合适用条件的小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并鼓励提前执行。
2012年12月6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施行。该准则对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予以规范。
2015年10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