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企业选择长期借款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在建工程
贷方:长期借款—本金
2. 对于计提的长期借款利息,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 如果长期借款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并且这些借款的利息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那么这部分利息应该计入所建固定资产的价值中,进行资本化处理。
贷方: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应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