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研发人员缴纳的住房
公积金,是能加计扣除的。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首先,对于制造业企业来说,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政策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措施。这意味着企业在进行研发活动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不仅可以在实际发生时全额扣除,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再享受额外的加计扣除。这种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
创新和产业升级。
其次,对于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企业可以在实际发生额的基础上再享受100%的加计扣除。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企业在某一年内投入了100万元用于研发活动,那么这100万元不仅可以直接作为费用扣除,还可以再额外扣除100万元,即总共可以扣除200万元。这样的政策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了企业的研发积极性。
然而,对于那些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情况就有所不同。根据政策规定,这些费用需要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企业在研发过程中形成了一项价值50万元的无形资产,那么这项无形资产的成本可以在两年内平均摊销,每年摊销25万元。而在摊销的同时,还可以再享受100%的加计扣除,即每年可以额外扣除25万元。这样一来,企业实际上可以在两年内总共扣除100万元的研发费用。
综上所述,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税收优惠和支持。无论是未形成无形资产还是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都可以享受到不同程度的加计扣除。这无疑将激发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热情,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