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原材料时,无需将购进原材料环节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处理。
当购入原材料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科目。
在生产领用材料时,账务处理为: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