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预缴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需要记录借方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接着,在贷方科目中记录“银行存款”,以反映实际支付的金额。
而对于一般纳税人单位,其预缴增值税的处理略有不同。
在这种情况下,预缴税款是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进行核算的。
具体操作是,在借方科目中记录“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然后在贷方科目中记录“银行存款”,同样是为了反映支付的实际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