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转让持有的股权时,确认转让所得需要遵循一定的计算方法。
首先,如果原股东在取得转让收入后,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那么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 - 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 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 - 注册资本额 - 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原股东持股比例。需要注意的是,原股东承担的债务不包括应付未付股东的利润。
其次,如果原股东在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对股权转让收入、债权债务进行分配,那么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 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 - 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 - 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