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中资企业的界定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号)第一条的规定,“境外中资企业”是指由中国境内的企业或企业集团作为主要控股投资者,在境外依据外国(地区)法律注册成立的企业。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第二条的规定,“本办法所称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境外中资企业)”是指由中国内地企业或者企业集团作为主要控股投资者,在中国内地以外国家或地区(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成立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