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大修理而暂停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费用应当予以计提。
即便是未投入运营的房屋和建筑物,也可以进行折旧处理。然而,除了房屋和建筑物之外,其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则不允许计提折旧。
由于大修理导致停用的固定资产,虽然在这段时间内没有为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但考虑到大修理本身是为了未来能够更有效地促进企业发展并增加利润,因此税法上应该对此给予支持,允许企业在修理期间继续计提折旧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