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时,应考虑与固定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常见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一旦选择了某种折旧方法,企业不得随意更改。
1. 年限平均法:
年折旧额 = (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预计使用年限
= 原价 × (1 - 预计净残值/原价) ÷ 预计使用年限
= 原价 × 年折旧率
2. 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 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额 = 期初固定资产净值 × 2 / 预计使用年限
最后两年改为年限平均法。
固定资产净值 = 固定资产原价 - 累计折旧
4. 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额 = (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年折旧率用一递减分数来表示。将逐期年数相加作为递减分数的分母,将逐期年数倒转顺序分别作为各年递减分数的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