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的折旧年限规定:通常不超过一年。
低值易耗品指的是那些单项价值低于特定额度或使用期限不足一年的劳动资料,它们能够多次被利用而基本保持原有形态。
这类物品在生产过程中可反复使用且不改变其物理状态,虽然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维修,但在报废时可能会有一定的剩余价值。由于成本较低且使用寿命较短,因此采用简化的方法将其价值分摊至产品成本之中。
对于低值易耗品的价值分配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次性全额摊销、分期逐步摊销、五成五成法以及按净值计算的摊销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