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的借方和贷方怎么区分?

借贷记账法是一种基于会计等式,使用借、贷作为记账符号的复式记账方法。在这种方法下,所有账户的结构都是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然而,借方和贷方反映会计要素数量变化的增减性质是不固定的。不同性质的账户,借贷方所登记的内容也不同。
(一)资产类账户的结构:
在资产类账户中,借方记录资产的增加额,贷方记录资产的减少额。在同一会计期间(年、月),借方记录的合计数额称作本期借方发生额,贷方记录的合计数称作本期贷方发生额。在每一会计期间的期末将借贷方发生额相比较,其差额称作期末余额。资产类账户的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
(二)负债类账户和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结构: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结构与资产类账户正好相反,其贷方记录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额;借方记录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减少额,期末余额一般应在贷方。
(三)成本费用类账户的结构:
成本类账户的结构与资产类账户的结构基本相同,账户的借方记录费用成本的增加额,账户的贷方记录费用成本转入抵销收益类账户(减少)的数额。由于借方记录的费用成本的增加额一般都要通过贷方转出,所以账户通常没有余额。如果有余额,也表现为借方余额。
(四)收益类账户的结构:
收益类账户的结构则与负债类账户和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结构基本相同,收入的增加额记入账户的贷方,收入转出(减少额)则应记入账户的借方。由于贷方记录的收入增加额一般要通过借方转出,所以账户通常也没有期末余额。如果有余额,同样也表现为贷方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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