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账户操作流程详解:
1. 存款人因注册验资目的而开设存款账户,需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相关政府部门的批文。
2. 客户在办理开户手续时,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若投资人为个人,则需提供投资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投资人为企业,则需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开户行在仔细审查开户资料无误后,将要求客户填写“开立单位结算账户申请书”,并加盖印鉴卡片,以完成开户手续。
4. 开户行将对开户申请书和协议上的内容进行核对,确保其与有关证明文件资料一致:
a. 确认开户申请书上的名称是否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批文中载明的名称一致。
b. 核实申请书上是否有出资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具身份证明及受托资格证明并留存身份复印件)签章。
c. 检查账户名称是否与开户申请书上名称一致,预留印鉴是否是《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批文中所载的全部投资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d. 验证账户名称是否与存款人在单位人民币支付结算服务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人名称一致。
e. 确认开户申请书上注册验资户的有效日期是否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致。
f. 验资户有效期自开户日次日起至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止。柜员应据此在系统内录入账户失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