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的税负压力。根据该通知,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税将按照25%的比例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适用20%的税率进行缴纳;而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介于10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部分,则按50%的比例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同样以20%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值得注意的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所从事的行业不属于国家限制或禁止范畴;二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得超过300万元人民币;三是员工总数不能超过300人;四是总资产规模不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