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公告(2021年第13号),从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将从75%提升至100%。这一调整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具体来说,对于制造业企业在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且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在按照现行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还可以再按实际发生额的100%进行税前加计扣除;而对于形成无形资产的部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