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的计税依据是按当月缴纳额算吗?

根据相关财税政策,企业和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可以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如果超过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则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

依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