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委托加工物资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一、本科目主要用于记录小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和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需要根据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进行详细的明细核算。

三、委托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方式如下:

(一)当小企业向外部单位发送物资进行加工时,应按照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若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还需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二)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费用时,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若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则在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时,借记本科目;若收回后继续加工,则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当加工完成的物资验收入库时,应按照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情况下,应按照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按照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并按照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此外,还可以采用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或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月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了小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