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开采行为被明确归类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之前由营业税覆盖的矿山爆破、穿孔、表面附着物(如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服务,以及矿井、巷道构筑工作,现在均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畴。此外,对于纳税人提供的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相关劳务,这些活动自始至终都被视为增值税应税劳务,因此一直受到增值税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