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虚开发票的行为,税务机关将没收违法所得。若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可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超过1万元的,则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或导致国家税款被骗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应予以移送处理。
3、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行为,税务稽查局会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最终确定效力后,通过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即列入黑名单)。
4、纳税信用级别直接降为D级,适用相应的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例如,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出口退税审核从严,缩短纳税评估周期,严格审核报送的各种资料;列为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5、税务机关将当事人信息提供给参与实施联合惩戒的相关部门,由这些部门依法对当事人采取联合惩戒和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