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怎么补亏?

1. 个人独资企业:根据相关规定,企业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于弥补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如果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亏损,则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2.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其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

依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

3. 合伙企业:对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他们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4. 依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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