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意金和意向金有区别吗?被法律保护吗?

  想必大家在买房或者租房的时候,中介都说过这样的话,“这个房子现在还比较紧俏,你要快点决定,不然就被别人买走了,要不你先交一点诚意金在这里,我们帮你留着”。很多人听了这样的话以后,都会选择交一笔诚意金或者是意向金,但这样真的有用吗?其实,那些人所谓的诚意金,跟认筹金很相像,都是先收你一笔钱,然后向你承诺,给你一定程度的优惠,而且可以通过这个诚意金来确定大家在买房顺序上的优先级,但是,诚意金给人的感觉,就像是给房地产商一笔好处费,因为诚意金是不具备合同效力、不受到法律保护的。

  意向金和诚意金差不多是一个意思,有些售房者会要求购房者缴纳一定数额的意向金。意向金在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多有体现,购房者缴纳小额金额,属于当事人自发行为,此金缴纳后可直接当作房款使用,但要提醒大家,法律上是并没有意向金这个说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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