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承担责任吗?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介绍

提起买房,在资金不足的时候大部分人,首先会选择申请公积金贷款,其次才会去考虑其他的贷款。在申请贷款的时候,有些银行需要申请人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人,那么,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承担责任吗?什么情况下不用承担责任呢?

一般情况下,担保大部分是连带责任担保,无论债务人是否有能力偿还,债权人都可以起诉担保人承担责任,担保人偿还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要求债务人还自己的钱。担保责任很大,所以担保一定要谨慎。不要轻易为人担保。

担保人签署了合法的担保协议,就应当履行担保义务。不过,遇到以下5种情况,则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一、超出“担保责任期限”。担保也有“有效期”,法律条文中对有效期限叫“担保期间”。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担保人则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二、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四、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五、《担保法》司法解释第8条的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地区不同政策不同,有的地区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有公积金账户的个人作为担保,有的需要公务人员做担保。所以,在需要提供担保的时候,最好咨询一下当地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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