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的规定:
第六条明确了个人所得税法所涵盖的个人所得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这包括个人因任职或受雇所获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收入。
第十条进一步解释了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提到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具体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其他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和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