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不享有免税待遇。
对于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或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这是一项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减免措施。然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适用于该政策,即小规模纳税人在开具或由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仍需缴纳增值税。此外,通过税务局代开专票预缴的税款也是必须支付的,不能用于退税或抵扣其他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