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解析与申请条件详解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一项重要的住房金融政策,为广大职工提供了便捷的住房融资渠道,以下从财经角度出发,为您详细介绍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及申请条件。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概述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的住房贷款,该贷款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方式分为纯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备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在申请贷款之日前,个人和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一年)以上,对转业军人、新参加工作人员,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为连续缴存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

3、新调入我市工作的职工,如在原工作单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现在工作单位的,按连续缴存计算,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单位连续欠缴公积金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对该单位职工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如欠缴公积金的单位将欠缴公积金足额补缴后,可视同为连续缴交,该单位职工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5、具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的自住购房贷款证明和相关材料。

6、具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合法担保手续。

7、具有不少于住房总价30%的自筹资金作为购房的首付款。

8、新购自住住房合同期限或房产证在一年内(含一年)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9、二手房以交易契税发票时间为准,期限为一年内(含一年)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10、在本市缴交住房公积金,但本人从未申请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虽申请过,但已全部偿还贷款本息金额,需要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凭异地所购自住住房合同、发票、预售楼许可证、本地房产作抵押,办理公积金贷款。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1、首套房

- 5年(含)以下:2.35%

- 5年以上:2.85%

2、第二套房

- 5年(含)以下:2.775%

- 5年以上:3.325%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计算公积金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 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法计算)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

- 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抵押物认定价值(取购房总价与评估价值的低值)与首付款的差额。

- 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均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每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了便捷的住房融资渠道,了解相关政策和申请条件,有助于职工更好地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实现购房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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