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违约金时,应区分不同的情况,在开具发票时区别对待:
1、一般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收取的违约金,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计入销售收入;
2、提供服务性业务而收取的违约金,应开具服务业发票,并计入营业收入;
3、因资金往来而收取的违约金,应开具服务业发票,按金融保险业计征增值税。
这里要注意,如销售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或者未提供增值税、营业税应税劳务而收取的违约金,则不需要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