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摊销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土地使用权摊销从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当月开始摊销。
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所以其摊销也得符合无形资产摊销的规定。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土地使用权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具备法定条件者可以享有这种权利。
无形资产指的是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等。
补充: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的,按不超过受益年限的期限推销;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而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摊销;经营期短于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经营期的年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且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十年的期限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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