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转换债券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债券,它赋予债券持有人在发行时约定的
价格将债券转换为公司的普通
股票的权利。这种债券的发行方式与普通债券有所不同。
当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其账务处理如下:首先,借方记录银行
存款,表示公司收到债券发行的资金。其次,贷方记录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表示公司需要偿还债券的
本金。同时,贷方还需记录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或借方),以反映债券利息的调整情况。最后,贷方还需记录其他权益工具(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以反映债券中包含的权益成分的价值。
当债券持有人选择将债券转换为股份时,其账务处理如下:首先,借方记录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表示公司需要偿还债券的本金。其次,借方还需记录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或借方),以反映债券利息的调整情况。接着,借方记录其他权益工具(转换部分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以反映债券中转换部分的权益成分的价值。最后,贷方记录股本,表示公司增加的股本金额。同时,贷方还需记录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以反映转换过程中产生的差额。
总之,可转换债券是一种灵活的
融资工具,它为债券持有人提供了转换为公司股票的机会,同时也为公司提供了一种吸引投资者的方式。通过合理的账务处理,可以准确记录和反映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和转换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