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账处理税务局退回的增值税?

在处理税务局的增值税退账时,企业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第一步,根据免抵退纳税汇总表列明的退税额,会计分录为:借记“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贷记“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退税”。
第二步,根据免抵退纳税汇总表列明的免抵税额,会计分录为:借记“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退税”。
第三步,当企业收到退税款时,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第四步,如果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或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应当将其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贷方。具体的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
最后,如果是企业本身多交的增值税退回的,那么应该冲减企业支付和退回时的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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