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迎来新的进展。12月21日,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将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确定为法律制度,有助于巩固改革成果,回应各方关切,提振发展信心,营造有利于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此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共9章78条,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公平竞争、投融资环境、科技创新、规范引导、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八个方面。
草案的多个“第一”,给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
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确,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
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
第一次将促进“两个健康”写入法律。
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确,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法治是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最有效的‘定心丸’。”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许光建表示,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利于更好稳定民营企业家发展预期,激发民营经济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需要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着力健全、完善民营经济组织市场准入领域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机制,规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定期清理市场准入壁垒、禁止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等作出规定。
同时,草案还完善制度措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民营经济投资融资环境。
在注重规范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如何加强对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规范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并要求依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禁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细化办案程序,规范异地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