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完成之后,我们就能拿到剧本法律效力的工伤认定书。工伤认定书发到我们手上的就只有一份,所以大家可要保管好它,不过如果发生了意外情况导致工伤认定书丢失了或者损毁了,也不要着急,因为劳动局那里是会有备份的。具体是什么情况呢?我们慢慢说。
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因此,即使认定书原件遗失也不要太急。只要带身份证和病历到劳动保障相关部门调取原件,复印一份,然后让该部门在《工伤认定书》的复印件上盖个章,和原件一样有效。
工伤认定书的内容有:
1、用人单位全称;
2、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3、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4、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5、认定结论;
6、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7、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8、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