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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个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或解缴税款时,税务机关将采取滞纳金的方式进行强制执行。滞纳金是指行政机关对未按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方法。其目的在于促使相对人尽快履行义务,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具体形式。
滞纳金的特征包括适用于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情况,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如果这些义务人超过规定期限不履行义务,税务机关将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种加收方式可以反复进行,直到相对人履行义务为止。
需要注意的是,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这意味着企业或个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将这些滞纳金、罚金、罚款和损失作为抵扣项目。
综上所述,税收滞纳金是税务机关对未按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通过加收滞纳金的方式,税务机关旨在促使相对人尽快履行义务。然而,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不允许扣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