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赔款要交个税吗?能免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以下是相关规定:

一、对于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所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本通知中提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此外,还包括职工因工死亡时,其近亲属获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三、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生效。对于2011年1月1日之后已征收的税款,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税务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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