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计算方式为:价税合计除以(1 征收率)乘以征收率。计税金额则是通过将价税合计除以(1 征收率)得出。
目前,中国的增值税征收率有两种:3%和5%。
从2020年3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湖北省内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若其应税销售收入适用3%的征收率,则免征增值税。这一优惠政策延续至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继续对湖北省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4月1日起至年底,湖北省的这类纳税人对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将按1%的征收率进行征税。
此外,从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针对非湖北省地区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同样适用于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均减按1%的征收率来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