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增值税专用发票(简称“专票”)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时,流程如下:如果专票尚未经过认证,则由开票方负责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一旦专票通过了认证,收票方将承担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的责任,并据此开具红字发票。完成红字发票的开具后,应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2. 对于普通发票(简称“普票”),处理流程相对简单,可以直接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3. 在会计处理方面,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可以选择不进行追溯调整,而是直接将相关费用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外,也可以使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来处理。然而,如果遵循其他会计准则,则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代替传统的损益类科目进行记录。在所得税申报方面,这可能会涉及到前期调整的问题,因此可能需要对之前的业务申报表格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