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工资、
社保和
个税的会计分录时,
企业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首先,当计提工资、社保费用时,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1. 借方科目包括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工资,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住房
公积金,以及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社保。 2. 贷方科目则是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企业承担部分),以及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承担部分)。
接着,当发放工资时,会计分录如下:
1. 借方科目是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 贷方科目则包括银行
存款、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承担部分)和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以及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最后,当企业缴纳社保和申报个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1. 借方科目包括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企业承担部分)、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承担部分)、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和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2. 贷方科目则是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