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抵扣进项税转出分录原材料需要红字吗


已抵扣进项税转出分录原材料不需要红字。

借: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此过程即为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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