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企业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不属于社会保险,而属于商业保险。应该在“应付福利费”(今年实行新会计准则的在“应付工资薪酬”)或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列支。并按照工资总额的14%之内的可以在税前列支来控制,超过部分不可以列支,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保险。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保险,
贷:银行存款。